臧情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建立人民調解專家庫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我市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關于發展人民調解員隊伍的決策部署,根據《人民調解法》和國家六部委《關于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的意見》要求,廣泛吸收培養調解專業人才,加快推進我市人民調解員專業化、職業化、規范化建設,提升人民調解工作質效,為化解疑難復雜糾紛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保障。
您建議建立人民調解專家庫,這項工作我市已經開展。
制定并下發了《關于建立人民調解專家庫的通知》,要求建立市、縣二級人民調解專家庫。具體要求如下:
一、專家庫成員要由調解技巧高、調解經驗豐富、具有相關行業、專業領域以及法學、心理學等知識的專家學者、優秀人民調解員、律師、退休政法干警等組成,為轄區內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化解矛盾糾紛提供專業咨詢指導和培訓。人民調解專家庫成員包含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專家。
二、專家庫主要職責任務包括(一)技能指導。對各級各類、尤其是基層鄉鎮(街道)調解組織開展疑難復雜矛盾糾紛進行業務指導;(二)理論研究。根據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調解員協會的安排或自行開展人民調解理論研究,積極探討人民調解的新特點新規律,及時總結開展人民調解的新方法新經驗;(三)咨詢服務。根據司法行政機關的安排或實際需求,開展人民調解咨詢服務,宣傳人民調解知識,解答群眾疑惑,為人民調解創新發展提供智力支撐。(四)參與調解。通過受邀或主動參與等形式積極參加人民調解活動。受邀調解需嚴格遵守《人民調解法》相關規定,可以到場參與,也可以提供經本人簽字的書面調解意見或建議,不得參與同自己有利害關系的人民調解活動。
三、建立調解專家庫管理制度。(一)備案管理制度。將專家庫成員的信息建立檔案和名錄,通過大眾媒體向社會廣泛公示,或通過在調委會、調解室公開調解員名冊、簡要信息上墻等方式予以公示。(二)動態管理制度。專家庫成員實行聘任制動態管理和退出機制。市、縣司法行政機關對入選專家庫的人民調解員,應發放聘書,聘任期為3年,可以連聘連任。(三)考核獎懲制度。司法行政機關每年對專家庫成員履行工作職責情況進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見,作為續聘和評先樹優的重要依據。
感謝您對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視和關心。
撫順市司法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