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化解房地產庫存的實施意見
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
進一步化解房地產庫存的實施意見
撫政辦發〔2016〕38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沈撫新城、石化新城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及《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遼政辦發〔2015〕30號)、《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遼政辦發〔2015〕54號)、《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促進商品住房銷售工作的通知》(遼政辦發〔2015〕75號)、《遼寧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化解房地產庫存的若干意見》(遼政辦發〔2016〕27號)精神,進一步化解本市房地產庫存,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落實市、縣(區)兩級政府去化房地產庫存主體責任
按照省政府下達的本年度商品房銷售面積同比增長10%的要求,把125萬平方米銷售面積指標分解至各縣(區)政府及撫順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將其作為年度工作目標進行考核。由市政府督查辦對各縣(區)完成情況及時進行考核。
二、加大土地市場管控力度
政府出讓土地使用權時,要嚴格遵循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要求,實現土地資源與開發單位整體實力要素的優化配置。對房地產庫存嚴重的縣區,原則上暫停新批房地產開發項目。對于已供應、未開發的房地產開發用地,在按時按期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前提下,如申請改變規劃容積率,需符合國家容積率調整的條件,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調整。公建比、高層比等條件變化的,需經市規委會審定,加補土地出讓金的應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三、打通庫存商品房與安置房房源的通道
列入年度計劃的棚改和采沉棚改及舊城區改造項目,原則上不再新建安置房,主要通過政府購買市場存量房源、政府組織居民自主購房和直接貨幣補償等新型貨幣化方式安置,以打通去庫存通道。根據各縣、區棚改和采沉棚改及舊城區改造項目安置房需求,房源主要從庫存商品房中選擇,通過政府采購招投標方式購置。
四、發放購房券(結算憑證)促進購房
對居民自主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作為棚改和舊城改造安置用房的,以發放購房券(結算憑證)的方式結算。購房券可在全市與政府達成居民自主購房結算協議的樓盤范圍內使用。
五、鼓勵被征收人自主購房
鼓勵棚改和采沉棚改及舊城區改造項目實行貨幣化安置。對居民自主購房的被征收人,按照原房屋評估價值給予20%的購房補貼;購置新建商品住房,并在征收補償方案規定的獎勵期內搬家的,額外給予5%的購房獎勵。居民憑政府出具的購房券與開發商結算,購房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額的,免征新購房屋契稅;購房成交價格超過貨幣補償額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征收契稅。
六、大力推動棚改貨幣化安置
棚改和舊城改造安置要以貨幣化安置為主,最大限度提高貨幣化安置比例。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加大貨幣化安置力度,以擴大商品房市場需求。
七、繼續推進住房貨幣化補貼
市直機關及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繼續給予即買即補住房貨幣化補貼,各縣、區在本年度內也要制定出縣、區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實施即買即補住房貨幣化補貼方案,并根據財政狀況,將住房貨幣化補貼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
八、繼續搭建好房交會平臺
全市范圍內,每年舉辦兩至三次房交會,在房展會期間繼續給予契稅財政補貼和交易規費減免政策。
九、鼓勵農民工和農民進城購買新建商品房居住
積極探索農民宅基地自愿有償退出和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機制。落實“兩權”可抵押貸款政策,簡化收入證明要件和擔保手續等,為進城購買新建商品房的農民提供貸款支持。加大對進城購房的農民工和農民政策優惠力度,吸引潛在的農民工和農民購房人群進城購房。
十、支持外埠人士購買新建商品住房
自愿參加向外埠各類自然人(非撫順戶籍)來撫購房讓利的開發企業,對外埠各類自然人(非撫順戶籍)在撫購買與政府達成居民自主購房結算協議樓盤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議定價格基礎上,向外埠購房人讓利200元/平方米。在開發商讓利的同時,政府再給予200元/平方米購房券補貼(在撫順縣、清原縣、新賓縣和撫順經濟開發區行政區域內購買的,由所在縣區財政給予200元/平方米購房券補貼;在新撫區、望花區、東洲區、順城區行政區域內購買的,由所在區財政給予120元/平方米購房券補貼,由市財政給予80元/平方米購房券補貼)。購房人憑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和完稅證明兌現購房券。自愿參加向外埠人士在撫購房讓利的開發企業,在議定價格基礎上,向外埠購房人再讓利200元/平方米。政府主管部門通過媒體公示參與讓利活動的樓盤信息,參與讓利活動的開發企業要與政府簽訂誠信經營協議,并在售樓處顯著位置作出“在議定價格基礎上,向外埠購房人再讓利200元/平方米”的標識。
因享受政府補貼,本實施意見第十一條中所指的購房人購買的房屋五年內不得轉讓。享受上述補貼的購房人將所購商品住房轉讓給其他身份的購房者時,財政收回該項補貼。
十一、方便購房人子女就學
在撫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農民、農民工和外埠人士子女可在我市接受義務教育,由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其實際居住地址,就近統籌安排中小學校讀書,與本地城市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購房人為子女就學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入住,但尚未辦理房產證和落戶手續的,可憑商品住房購房合同和在撫《居住證》辦理入學。
十二、方便納稅人辦理稅收優惠
遵循便民、高效原則,對于二套房的認定采取稅務機關查詢和納稅人書面保證的辦法,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誠信保證不實的,將不誠信記錄納入個人征信系統。
十三、擴大住房公積金覆蓋范圍
按照省政府確定的時點要求,完成公積金擴面工作。積極探索住房公積金擴面的有效途徑,逐步將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和個體工商戶納入住房公積金體制。同時,加大對個體經濟、私營經濟、混合所有制企業、外資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單位的擴面力度,做到應繳盡繳。
十四、積極爭取金融機構對居民購房貸款的支持
協調各金融機構對居民個人購房貸款額度和利率給予優惠,支持具備條件的金融機構積極拓展居民異地購房貸款等項業務。
十五、放開商業部分分割銷售的限制
允許商業部分建筑分割銷售,《關于進一步規范商用建筑分割轉讓有關事宜的通知》(撫政辦發〔2010〕139號)在我市房地產去庫存期間暫緩執行。
十六、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
統籌規劃項目周邊及新區的公共配套設施,加快配套設施建設,切實解決好區域內學校、醫院、交通、商業、菜市場等公共設施和配套設施問題,提升區域配套承載功能。
十七、強化房地產數據監測分析
加強全市房地產市場變化的監測,及時分析月度、季度、年度市場銷售及待售變化情況,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十八、進一步優化行政管理與服務環境
各行政審批部門要按照國家和省下放管理權限和取消相關事項文件要求,對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審批要件和流程及時進行梳理優化,并由市行政服務中心統一組織媒體進行公示,各審批部門要在本部門的網站上同時公示。未按期限要求向社會公開或已公開但未在清單中的審批環節和收費項目,有關部門或單位不得實行審批或收費。
十九、此意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