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撫順市本級財政資金審批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撫順市本級財政資金審批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撫政辦發〔2018〕10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撫順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撫順市本級財政資金審批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時執行。
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2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撫順市本級財政資金審批管理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強化預算約束,規范財政資金管理,嚴格履行資金審批程序,提高資金使用績效,根據《預算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財政資金,為列入市本級預算的資金。主要包括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財政專戶安排的各項資金。
第二條 財政資金審批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依據法規,堅持法定預算的原則。按照市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年度預算,嚴格預算執行。
(二)明確職責,堅持程序到位的原則。所有財政資金必須按照管理權限,嚴格執行財政資金審批程序。
第三條 財政資金審批程序:
(一)預算內資金的審批
1.年初預算已安排并明確到單位的資金,預算單位支出時,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即由預算單位根據工作進展及項目進度情況申報用款計劃,市財政局及時審核撥付資金,確保資金按時撥付到位。
2.各預算單位因工作任務要求,確需在年初預算額度內調劑預算安排事項的(不包括同一項目的科目調整),由單位提出申請,分管副市長審批,報分管財政工作副市長批準同意后,由市財政局負責調整辦理。
3.跨部門統籌的招商引資及網絡運行、維護等預算資金,預算執行過程中,在單位預算額度內,招商引資專項,由預算單位提出申請,分管副市長審批后,由市財政局撥付資金(超預算的,履行超預算資金的審批程序);網絡運行、維護等專項由預算單位提出申請,經大數據管理局審核后報送市財政局撥付資金。
(二)預備費的審批
政府預算安排的預備費,主要用于預算執行中發生的重大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和其他難以預見的特殊開支。確需動用預備費安排預算支出的,由單位提出申請,分管副市長簽署意見,提交分管財政工作副市長審批,報市長審定同意后,由市財政局在預備費中列支撥付。
(三)超預算資金的審批
預算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由于政策性增支因素以及市委、市政府議定的重大事項等,確需增加預算支出的,由單位提出申請,分管副市長簽署意見,提交分管財政工作副市長審批,報市長審定同意后,由市財政局通過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解決,并編制預算調整方案,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后,報市人大常委會批準。
無分管副市長的部門(如人大、政協等),涉及上述審批事項,由單位提出申請,報分管財政工作副市長審批,并履行相關審批程序。
第四條 監督管理
(一)預算單位要加強財政資金管理,嚴格部門預算編制,加快推進項目建設,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同時,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搞好財務核算,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監督。
(二)財政部門要加強財政資金監督管理,定期開展財政資金檢查,在嚴格資金審批程序的同時,實行限時辦結,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資金高效、安全運行。
(三)審計部門要加強財政資金審計監督,使財政資金使用更加規范、合理、有效。
第五條 本辦法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六條 本本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