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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撫順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2021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撫順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概況
一、 主要職責
二、 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撫順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撫順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2021年度收入決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決算表
四、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 2021年度部門(單位)整體績效自評表
八、 2021年度部門(單位)預算項目(政策)績效目標自評表
第一部分 撫順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協助做好本級退役軍人行政關系、組織關系、供給關系轉接和檔案移交等服務性工作。
(二)協助做好退役軍人來信來訪、接待辦理、心理疏導、權益咨詢、政策解答、法律服務以及涉退役軍人與情的收集、引導等保障性工作
(三)協助做好軍屬、烈屬、傷病殘軍入、帶病返鄉退役軍人服務等事務性工作
(四)協助開展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數據采集資料管理、匯總分析等事務性工作
(五)負責提供就業創業服務和政策咨詢,協助開展業教育和技能培訓,承辦自主就業退役軍人招會、推介會就業論壇等,搭建就業創業、難退役軍人軍屬幫扶援助平臺
(六)指導下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業務。
(七)承擔市退役軍人事務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沒有納入撫順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2021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
第二部分 撫順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計3996.33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3960.53萬元,占收入總計的99.11%。其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960.53萬元。
2.上年結轉和結余35.8萬元,占收入總計的0.89%。主要是新組建單位的開辦費。
與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920.1萬元,增長9696%,主要原因:新組建單位。
(二) 支出總計3987.19萬元,包括: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948.13萬元,占支出總計的99.02%;衛生健康支出15.54萬元,占支出總計的0.39%,;住房保障支出23.52萬元,占支出總計的0.59%。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支出。
與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982.56萬元,增長86016.41%,主要原因:新組建單位。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9.14萬元。
與上年相比,今年結轉結余9.14萬元,減少74.47%,主要原因:新組建單位的開辦費,用于購置安可替代工程電腦費用。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總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3987.1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91.19萬元;項目支出3596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3982.56萬元,增長86016.41%,主要原因:新組建單位。
(二)具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3987.19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948.13萬元,占支出總計的99.02%;衛生健康支出15.54萬元,占支出總計的0.39%,;住房保障支出23.52萬元,占支出總計的0.59%。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0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91.1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合計330.6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公用經費合計60.5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取暖費、勞務費、工會經費。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0萬元。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車輛0輛。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績效自評情況。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21年度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預算支出項目1個,涉及資金63.7萬元,自評覆蓋率(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數/年初批復績效目標的項目數)達到100%,自評平均分(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分數總和/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數)100分。組織對1個單位開展整體績效自評,涉及資金63.7萬元,自評平均分88.9分。
通過績效自評發現預算項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各相關部門對績效評價工作的重要性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不完善。
下一步將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進:首先高度重視績效管理工作。成立績效評價工作機構,有計劃有步驟的實施績效評價。其次加強預算執行管理。定期匯總存量資金使用情況,項目資金使用進度,通報預算執行進度,并對做好預算管理工作提出具體要求。最后要加強督促問效。單位領導不定期對項目、資金管理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督促項目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部門決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全部項級科目,逐一解釋)……
第四部分 撫順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2021年度收入決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決算表
四、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2021年度部門(單位)整體績效自評表
八、2021年度部門(單位)預算項目(政策)績效目標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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