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撫順市城市建設發展促進中心
2021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部門決算單位機構設置
三、2020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名詞解釋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
1、為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
2、為全市住房保障、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運營監管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
3、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建設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
4、為全市建筑行業招標投標和工程造價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
5、為推廣散裝水泥、預拌混泥土、預拌砂漿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為建筑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及建筑節能、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和綠色材料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
6、為全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
7、為城市環境衛生、固體廢棄物、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承擔城市冬季除運雪的相關事務性工作。
8、為市管市政設施維修養護管理、園林綠地建設維修養護管理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承擔涉及市管市政設施、園林綠地設施等方面的應急搶險、安全運行及城市防 汛排澇的相關事務性工作。
9、為人防設施維護管理和人防系統的運行、維護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
10、為全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和事故調查處理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
11、負責市區域內城鄉建設檔案的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和檔案解密開放利用工作。
12、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13、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決算單位機構設置
中心根據部門職責情況分別設立了5個內設機構和18個分支機構。5個內設機構分別是:黨群工作部、辦公室、計劃審計部、信訪投訴部、法務部;18個分支機構分別是:撫順市城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服務中心、撫順市城市建設工程項目服務中心、撫順市供熱服務中心、撫順市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服務中心、撫順市公用事業服務中心、撫順市人防指揮信息保障服務中心、撫順市人防指揮服務中心、撫順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服務中心、撫順市站前人防設施服務中心、撫順市解放路人防設施服務中心、撫順市北站人防設施服務中心、撫順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服務中心、撫順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服務中心、撫順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撫順市工程招標投標造價服務中心、撫順市環境衛生和循環產業服務中心、撫順市市政園林維養服務中心、撫順市城建檔案館。
三、2020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
撫順市城市建設發展促進中心本級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收入總計為 8148.78 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8148.78萬元,占收入總計的100%。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754.31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394.47萬元。
與上年決算相比,今年收入減少3835.28萬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員日常經費較往年有壓減,二是項目經費按進度撥付。
(二)支出總計9135.27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3266.7萬元,占支出總計35.76%。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894.7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96.0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75.93萬元。
2.項目支出5868.57萬元,占支出總計64.24%。主要包括城市建設支出、城市公共設施、城市環境衛生、其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支出等業務支出。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901.27萬元
主要是在建工程尚未完工,工程款尚未到支付節點等原因形成的項目結轉。與上年決算相比,今年結轉降低1251.31萬元,降低58.14%,主要原因是按項目進度撥款。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總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9135.2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266.7萬元,項目支出5868.57萬元。與上年決算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1997.59萬元,降低17.95%,主要原因:一是人員經費同比往年減少。二是項目按工程進度撥付。與年初預算相比,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547.44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56.24萬元,占6.97%;國防支出203.77萬元,占3.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95.72萬元,占6.05%;衛生健康支出188.4萬元,占2.87%;節能環保支出785萬元,占11.99%;城鄉社區支出3245.64萬元,占49.57%;住房保障支出1272.67萬元,占19.43%。包括: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56.24萬元,具體包括: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事業運行456.24萬元,主要是人員日常經費等支出 、完成年初預算的102.96%,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人員有增加。
國防支出203.77萬元,具體包括:
(1)國防支出(類)國防動員(款)、人民防空203.77萬元,主要是人防設施維修及物業費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95.72萬元,具體包括: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類)行政單位離退休1.8萬元,事業單位離退休74.6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261.22萬元,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35.18萬元,死亡撫恤22.9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4.58%,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為社會保險有基數調整。
4、衛生健康支出188.4萬元,具體包括: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188.4萬元,主要是用于人員醫療保險。完成年初預算的105.27%,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原因為保險基數做調整。
5、節能環保支出785萬元,具體包括:污染防治水體:葛布污水干管及泵站改造工程款785萬元。
6、城鄉社區支出3245.64萬元,具體包括:基本支出1984.66萬元,項目支出1260.98萬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支出主要用于工程款項支出。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原因:人員經費有調增,項目經費有新增項目。
7、住房保障支出1272.67萬元,具體包括 :基本支出用于住房公積金支出241.69萬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29.94萬元,城鄉社區住宅1.04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原因:人員經費有調增,項目經費有新增項目。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587.84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包括:城鄉社區支出2587.84萬元。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支出133.89萬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安排的支出2087.68萬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366.27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32.3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3.38%,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項目現場增多、油價上漲。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2.31萬元。
1、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32.31萬,占“三公”經費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預算的的141.71%,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油價上漲,工程項目現場增多。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266.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990.7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采暖補貼等;日常公用經費275.9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2021年無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部門2021年無政府采購支出。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2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6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5輛,離退休干部用車1輛。
(四) 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自評情況。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2021年度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預算支出項目9個,涉及資金323.11萬元,自評覆蓋率(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數/年初批復績效目標的項目數)達到100%,自評平均分(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分數總和/開展績效自評的項目數)100分。
第三部分 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按照預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收支差額的金額。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場、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場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場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2、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3、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4、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5、“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6、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費管理、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7、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部門決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全部項級科目,逐一解釋)
2022年8月8日
撫順市城市建設發展促進中心2021年度部門整體績效自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