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2023年部門預算表
一、2023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1
二、2023年部門收入預算總表2
三、2023年部門支出預算總表
四、2023年部門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2023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2023年部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門項目支出預算表
十、2023年部門支出功能分類預算表
十一、2023年部門支出經濟分類預算表(政府預算)
十二、2023年部門支出經濟分類預算表(部門預算)
十三、2023年部門債務支出預算表
十四、2023年部門政府采購支出預算表
十五、2023年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支出預算表
十六、2023年部門部門(單位)整體績效目標表
十七、2023年部門部門預算項目(政策)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1、撫順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是公安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具有武裝性質的兼有刑事執法的專門保護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生態安全、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撫順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2023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為二級預算單位:
1、行政單位1個。無增減變動
2、人員編制29人,實有26人。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表
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表(建議作PDF格式鏈接)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2023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部門及所屬單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財政撥款收入(含上級提前告知轉移支付資金)、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納入預算管理的專項收入、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收入(含上級提前告知轉移支付資金)、納入專戶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政府住房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公共安全支出等。
本部門及所屬單位2023年收支總預算79.01萬元。
收入預算增減情況:
2023年,本部門及所屬單位部門收入預算79.01萬元,比上年增加3.72萬元,上升4.94%,增加主要原因:市本級2023年新增項目預算13.50萬元;按照資金來源劃分,財政撥款收入(含上級提前告知轉移支付資金)79.01萬元,同比增加3.72萬元,上升4.94%,增加主要原因:市本級2023年新增項目預算;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0萬元,同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增加/減少主要原因:無。
支出預算增減情況:
2023年,本部門及所屬單位部門總體情況支出79.01萬元,比上年增加3.72萬元,上升4.94%,增加主要原因:市本級2023年新增項目預算13.5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5.51萬元,比上年減少9.78萬元,下降12.99%,下降主要原因:市本級2023年較少了采暖費及公務用車費用。
二、關于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及所屬單位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79.01萬元,收入預算按來源分為財政撥款收入。具體包括:當年財政撥款收入79.01萬元。按功能支出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9.01萬元;按經濟支出分類包括:工資福利支出6.8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8.69萬元,項目支出13.50萬元。
財政撥款收入預算增減情況:新增項目支出13.50萬元,基本支出減少公務用車行政運行費、單位取暖費等,基本支出減少。
財政撥款支出預算增減情況:新增項目支出13.50萬元,基本支出減少公務用車行政運行費、單位取暖費等,基本支出減少。
三、關于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及所屬單位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79.01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6.8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8.69萬元,項目支出13.50萬元。
人員經費6.82萬元,主要包括:津貼補貼(含購房補貼、在職個人取暖費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58.6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和其他商品服務支出等(按單位實際情況填列)。
四、關于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數17.5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用0萬元;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7.5萬元。同比減少3.3萬元,原因是:減少公務用車行政運行費。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23年機關及所屬1個事業單位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為20.75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我部門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共包括0個采購項目,具體情況如下:無。
(三)政府購買服務情況
2023年我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0萬元,共包括以下內容:無。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2022年12月,本部門及所屬單位共有0,具體包括:無。
(五)預算績效情況
2023年所有項目支出均填報了績效目標,共涉及1個項目,項目支出預算合計為13.5萬元。單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和指標詳見附表。
(六)預算公開表數據中無數據的情況說明
2023年預算中沒有事項和相關收入/支出,相應表格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以下內容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說明)
1.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 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反映政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方面,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9.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0.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