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政策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遼政發〔2020〕9號)精神,確保全市就業大局總體穩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支持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穩定就業崗位
(一)加大援企穩崗返還力度。對暫時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適當放寬穩崗返還政策認定標準,重點支持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游、住宿、餐飲、會展、零售、商貿流通、交通運輸、教育培訓、文藝演出、影視劇院、冰雪體育等行業企業,對由于保障供應而造成損失的企業給予傾斜支持,返還標準按6個月的2019年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2020年企業參保職工平均人數確定。上述企業的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及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的補貼政策,實施期限均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和受疫情影響的其他企業,疫情防控期間申請穩崗返還,裁員率標準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中小微企業,返還標準提至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100%。(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審計局、市國資委、撫順海關、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各縣(區)政府)
(二)降低運營成本。推動金融機構按規定擴大創業擔保貸款政策覆蓋范圍,降低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對優質創業項目免除反擔保要求。優化完善創業擔保政策,各級政府增加貼息和擔保資金額度,簡化手續流程。
按規定執行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和實施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政策,階段性減征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減免期間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可順延。繼續執行總費率為1%的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至2021年8月31日。被認定為創業帶頭人的個體工商戶可參照享受創業帶頭人社會保險補貼政策。2020年6月底前,允許工程建設項目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支付記錄良好的企業可免繳。
推廣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和彈性年期供應方式,降低物流和用電用能成本。多措并舉減輕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稅費、房租、電價等負擔。(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撫順銀保監分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等有關單位,各縣(區)政府)
(三)構建和諧勞動關系。落實集體協商“穩就業促發展構和諧”行動計劃,支持企業與職工集體協商,推進行業集體協商,開展集體協商要約行動,采取協商薪酬、調整工時、輪崗輪休、在崗培訓等措施,保留勞動關系,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對擬進行經濟性裁員的企業,指導其依法依規制定和實施職工安置方案,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相關情況,依法依規支付經濟補償,償還拖欠的職工工資,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市總工會,各縣(區)政府)
二、開發更多崗位拓展就業空間
(四)充分挖掘內需。開展家政培訓提升行動和家政服務領域信用建設專項行動。做好規劃,籌集資金,加強旅游公共設施建設。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養老服務機構向重點人群提供服務。(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文化旅游和廣電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各縣(區)政府)
(五)提升產業和投資帶動就業能力。實施重大產業就業影響評估,明確重要產業規劃帶動就業目標,優先投資就業帶動能力強、有利于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和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產業。做好使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申報工作。支持“四好農村路”建設。實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支持城市停車場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深入實施新一輪重大技術改造升級工程,完善企業技改服務體系,加速向智能、綠色、服務型制造轉型升級。(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區)政府)
(六)支持外貿穩定發展。落實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舉措,提升外貿服務質量。引導銀行向出口企業提供“退稅貸”、“出口押匯”等多種形式的貿易融資平臺,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及時調整轄區“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擴大利用外資,降低融資成本,解決企業復工復產中遇到的資金短缺問題。實行24小時預約通關,優化出口前監管。及時為企業進出口醫療防護物資及產品做好通關指導,提供便捷出證服務,有針對性做好出口貨物檢疫證書、處理證書、原產地證、衛生證書、植物檢疫證書等的出具工作。加強對企業進行國外技術貿易措施專項培訓,為企業順利出口提供支持。加大對海關關稅保證保險的推廣力度,持續貫徹落實國家稅收優惠政策,構建推廣多元化擔保模式,降低企業參與匯總征稅擔保等業務改革門檻。推動我市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簡化小微跨境電商企業貨物貿易收支手續,允許年度貨物貿易規模20萬美元以下小微跨境電商企業,可不辦理“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手續,直接到支付機構或銀行辦理貿易收支業務,減少事前準入審批。
穩步增加信貸投放,推動轄內銀行機構堅持穩字當頭、靈活適度的原則,科學把握信貸投放節奏,穩住信貸存量,積極“騰籠換鳥”,優化信貸結構;有序擴大信貸增量,保持貸款合理增長,將更多信貸資金精準投向實體經濟。持續保障全市重大項目、重點工程順利開工建設,穩定投資基本盤。堅持應保必保,保障撫順重點領域的融資需求,優先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消費增長熱點行業、科技創新企業等領域的融資需求。(責任單位:市商務局、撫順海關、國家外匯管理局撫順市中心支局、撫順銀保監分局、市稅務局,各縣(區)政府)
(七)培育壯大新動能。加快5G商用發展步伐,通過實施網絡建設、示范應用、5G關聯產品,加快推進數字產業、工業互聯網和智慧城市建設。推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加快落實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推進相關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便利化,放寬新興行業企業名稱登記限制,促進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快速發展。(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等有關單位,各縣(區)政府)
(八)優化營商環境。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進“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簡化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申請人提交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即可登記。開展告知承諾制試點,建立和實施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充分利用遼寧小微企業名錄系統,推進扶持政策落實落地。全力推進“辦事不求人”,努力打造營商環境最優市,建立“就近辦”政務服務驛站,實現全市高頻事項“最多跑一次”。(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營商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政府)
三、促進勞動者多渠道就業創業
(九)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對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在疫情防控期間新招用員工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企業,每新招用1人按規定給予1000元標準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為上述企業提供職業介紹推薦成功就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根據企業新招用人數按規定給予200元/人的一次性就業創業服務補助,每戶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申請日期原則上為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在企業社會保險費補辦補繳后進行。
對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或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下同)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企業,按企業為其繳納3個月社會保險費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實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一次性補貼和補助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或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各縣(區)政府)
(十)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大力開展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殘疾人等重點群體和高危行業領域、企業新型學徒制、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等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支持職業院校積極承擔培訓任務,落實開展線上培訓補貼政策。將20歲以下有意愿的登記失業人員納入勞動預備制培訓政策范圍,實施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促進職業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推進產教融合建設工作。按照省統一部署,做好職工職業技能培訓基地建設和職業技能標準、職業培訓包推薦工作,及時編制發布急需緊缺職業目錄。2020年將中職學校納入全市招生統一平臺,并將中職學校相關專業招生辦法納入中招方案。(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退役軍人局、市扶貧辦、市總工會、市殘聯、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各縣(區)政府)
(十一)支持創業孵化載體建設。加大創業孵化載體建設力度,做好跟蹤服務工作,大力支持孵化載體市場化運營,爭取政策資金支持。根據省級示范基地評選實施辦法,積極推薦我市孵化基地爭取省級示范基地專項補貼。加大對孵化基地的支持力度,面向全市所有符合條件的孵化平臺給予支持,補貼方式由定額補助調整為按其實際支出的基本運營和公共服務等費用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具體補助辦法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另行制定。(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各縣(區)政府)
(十二)支持新就業形態和多渠道靈活就業。規范管理各類市場,大力發展“小店經濟”“夜經濟”和平臺經濟。將靈活就業人員納入重點就業群體,開展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平臺就業人員購置生產經營必需工具的,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落實取消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省內城鄉戶籍限制政策。對就業困難人員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實施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總工會、人民銀行撫順市中心支行、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各縣(區)政府)
四、精準推進重點群體就業
(十三)突出抓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全市提供150個事業單位崗位,面向2020年退役大學生進行定向招聘。國有企業今明兩年連續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規模,不得隨意毀約,不得將本單位實習期限作為招聘入職的前提條件。持續實施“三支一扶”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加大政府購買面向鄉鎮(街道)、村(社區)的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事項工作力度,鼓勵承接主體優先吸納公益性崗位安置期滿退出的高校畢業生。繼續實施“五個一批”安置措施,做好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幫扶工作,確保2020年在撫有就業意愿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100%就業。
給予駐撫院校湖北籍2020屆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將2020屆、2021屆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納入就業見習補貼和專業轉換及技能提升培訓補貼范圍。對因疫情影響見習暫時中斷的,相應延長見習單位補貼期限。對距見習協議確定的見習期不足1/3時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見習單位全部期限見習補貼,實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國資委、市政府征兵辦、省煙草公司撫順市公司、市郵政管理局、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各縣(區)政府)
(十四)支持農民工就業創業。引導返鄉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參加農業生產,參與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就業。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優先安排返鄉務工人員和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參與政府投資基礎設施工程、農村危房改造等項目建設。
鼓勵支持農民工返鄉入鄉創業,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優先保障縣以下返鄉創業用地,支持建設一批農民工返鄉入鄉創業園、農村創新創業孵化實訓基地,完善農村電商公共服務和物流配送體系,發揮縣域電商公共服務中心功能,為農民工創業提供服務。對參加創業培訓的農民工、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等人員,返鄉入鄉創業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技術協會、手工藝傳承人等機構或個人作為主體提供培訓的,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加強統籌協調,完善疫情期間24小時重點企業用工調度和農民工返崗復工“點對點”服務保障機制。因疫情影響滯留我市且有就業創業意愿的外省籍農民工,可按規定享受我市就業創業有關政策。(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扶貧辦、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各縣(區)政府)
(十五)為就業困難人員提供個性化援助。對就業困難人員,通過組織參加職業培訓、推薦企業吸納、幫助靈活就業、扶持自主創業等方式,幫助其盡快實現就業。登記失業期間無法實現靈活就業和自主創業,且接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等部門介紹的與其健康狀況、勞動能力等相適應工作累計2次以上仍未能實現就業的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退役軍人(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復員干部)、縣級以上(含縣級)勞動模范和土地被依法征收的失地農民,參照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相關政策。加強對殘疾人勞動保護和勞動權益保障,督促各類用人單位認真遵守國家促進殘疾人就業的法律法規,禁止針對殘疾人的就業歧視,維護殘疾人公平就業權利。支持幫助殘疾人就業創業,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殘疾人實現靈活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退役軍人局、市扶貧辦、市殘聯、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各縣(區)政府)
(十六)加強公益性崗位管理。全市公益性崗位規模在2019年底實有數基礎上實行總量控制、動態調整。今后新開發和騰退的公益性崗位在線發布的同時向省級和國家統一歸集。建立公益性崗位申報評估和安置對象排序機制,優先安排符合崗位條件的零就業家庭成員和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人員。各縣(區)應逐步提高3至6個月的臨時性公益性崗位開發比例。
對從事公益性崗位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實施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延長期滿后市、縣(區)政府確定仍需使用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可再次按程序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重新計算,累計安置次數原則上不超過2次。其中,零就業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和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人員繼續安置所需資金由就業補助資金列支,其他人員繼續安置所需資金本著促進就業的原則多渠道籌集資金解決,不再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各縣(區)政府)
(十七)加強失業人員服務保障。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態的城鄉勞動者,可在戶籍地或常住地辦理失業登記,申請享受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失業登記申請可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受理,實現失業人員基本信息、求職意愿和就業服務全省共享。
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發放臨時生活補助。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失業人員及家庭,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范圍。對實現就業的低保對象,可視其就業或創業的穩定情況,繼續給予3至12個月的低保救助。
根據物價上漲情況,及時啟動價格聯動機制,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疫情防控期間,臨時性提高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對出現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等情形的參保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可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齡。(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各縣(區)政府)
五、做實就業創業服務
(十八)加快推進就業服務信息化。充分利用國家、省平臺開展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失業登記和網絡招聘等。積極推進我市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建設完善市級平臺,逐步全面開展線上就業服務、補貼申領和失業保險待遇申領、穩崗返還申報等。疫情解除后,迅速組織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市場服務機構,密集推出行業化、特色化現場招聘。(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市大數據應用中心,各縣(區)政府)
(十九)強化常態化管理服務。實施基層公共就業服務經辦能力提升計劃,建立登記失業人員定期聯系和分級分類服務制度,每月至少進行1次跟蹤調查,定期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創業服務,推介就業創業政策和職業培訓項目。加強重點企業跟蹤服務,提供用工指導、政策咨詢、勞動關系協調等服務,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行業協會提供上述服務的,根據服務人數、成效和成本等,對其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具體實施辦法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另行制定。(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各縣(區)政府)
六、強化組織保障
(二十)完善工作組織協調機制。各縣(區)政府要切實履行穩就業主體責任,把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有機統一起來。市、縣(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要與民營經濟(中小企業)工作領導小組協調配合,壓實促進就業工作責任,支持民營經濟和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增加就業。各級政府要跟蹤應對重大項目、重大工程、專項治理對就業的影響,對涉及企業關停并轉的,主管部門要及時將企業信息提供給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并同步制定應對規模性失業的措施。(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
(二十一)完善資金投入保障機制。積極投入就業補助資金,統籌用好失業保險基金、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等,用于企業穩定崗位、鼓勵就業創業、保障基本生活等穩就業支出。有條件的縣(區)可設立就業風險儲備金,用于應對突發性、規模性失業風險。(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區)政府)
(二十二)完善就業形勢監測機制。持續抓好就業常規統計,做好勞動工資統計及企業用工調查,提升數據質量和時效性,多維度開展重點區域、重點群體、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就業監測。加強統計調查信息與市場主體登記、移動通信、鐵路運輸、社保繳納、招聘求職等大數據比對分析,健全多方參與的就業形勢研判機制。(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撫順調查隊、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市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各縣(區)政府)
(二十三)完善責任落實機制。各縣(區)要明確穩就業防風險工作責任和督促落實機制,將穩就業納入“重實干、強執行、抓落實”專項行動,重點督促政策落實服務落地和重點群體就業、資金保障落實等情況。對履職不力、后果嚴重或影響惡劣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各縣(區)要完善加強預警穩定就業的應急預案體系,第一時間處置因規模性失業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處置過程中,各縣(區)政府可根據需要統籌不同群體就業需求,依法依規制定臨時性應對措施。(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
(二十四)完善表揚激勵機制。組織就業創業工作成效突出的單位、個人和高校畢業生參與遼寧省就業創業先進獎評選活動,梳理總結、選樹宣傳一批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經驗、先進單位和典型人物事跡。(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
(二十五)做好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全市主要媒體開設穩定就業工作專題專欄,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穩定就業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舉措;組織開展系列人物專訪、政策解讀和各類穩定就業資訊報道,積極運用全媒體持續開展穩定就業工作宣傳;挖掘一批創業典型和企業安置就業典型,引導企業堅定信心,幫助勞動者樹立正確的勞動觀、價值觀。組織市直主要媒體及時發布信息,做好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加強輿情監測、分析研判,建立重大網絡輿情溝通協調和應急處置機制,根據《撫順市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做好重大網絡輿情反饋、信息通報、會商研判等工作,預防和減少因負面輿情造成的損失和危害,妥善處置網絡輿情,有效引導網絡輿論,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文化旅游和廣電局,各縣(區)政府)
各縣(區)、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和加快落實省、市各項穩就業、保就業政策措施,此前于疫情期間發布的有關政策,與本方案不一致的,要及時調整相關政策。